書卷:約書亞記
約書亞記6-8章 : 施行審判與救恩的上帝 ⊙王逸君弟兄
【前言】
當我們讀約書亞記的時候,會不會被書中所記載的血腥及暴力所困擾?我們今天就要來看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所攻打的第一座城(耶利哥)的過程,上帝要他們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無神論者於是就說,聖經中約書亞毀滅耶利哥城以及進攻應許之地的過程,和希特勒、海珊的種族滅絕暴行,沒有什麼兩樣;許多基督徒也認為,這卷書不能代表我們從耶穌基督的福音中所認識的那位上帝。於是問題就來了,約書亞記中的血腥及暴力是不是和聖經其他的內容互相矛盾?是否與我們今天傳的福音內容衝突?我們在對孩子講聖經故事的時候,是否要對約書亞記中的一些內容避而不談?因為這些內容不適合教導孩子正確的道德觀?!
首先我們要問:上帝要以色列人攻打迦南地,是不是一種侵略行為,侵占了別人的領土?迦南地到底是屬誰的?人會說,既然住在那裡的是迦南七族,當然就是他們的土地。這觀念好像是普世的標準,今天沒有人會去質疑美國的領土不是屬於美利堅合眾國,但我們都很清楚,在他們之前,美洲的原住民早已定居在那片土地上;澳洲也是如此,當大不列顛在1889年用捏造的故事宣稱法律上擁有澳洲的土地所有權時,當地的原住民已經在那裡居住了幾千年。過去的許多種族及近代的許多國家用殖民主義的手段侵占原本不是屬於他們的土地,到最後,這樣的占領就被大家公認接受。
但聖經告訴我們,「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24:1)從聖經的觀點來看,沒有任何的民族對某一塊土地擁有絕對的權利,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於上帝,都是上帝所創造的。所有種族及國家都像是土地的租戶,每一塊土地的居住者都要對上帝負責。
當上帝藉著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來到西奈山前的時候,祂藉著摩西對以色列人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5-6)因此以色列的律法規定,任何人的土地不能永久買賣,如果有人因為貧窮將土地賣給別人,到了禧年的時候,土地要無條件歸還給原地主,因為土地是屬於上帝的,是祂將土地賜給人。
以色列人的始祖名叫亞伯蘭,後來上帝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很早以前,上帝就應許要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裏。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12:1-7)
上帝雖然說要把迦南地賜給以亞伯拉罕的後裔,但接著上帝也告訴亞伯拉罕,他的後裔進入迦南地之前要先等候四百年。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裏,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創15:13-16)
迦南人住在迦南地,他們要對上帝負責,但他們卻不斷地累積罪惡,直到滿盈的程度,至終上帝的審判來到。只有當迦南人因為自己滿盈的罪惡受到上帝的審判之後,以色列人才會得到上帝所應許的土地。所以以色列人的第一代領袖摩西帶他們離開埃及,進入曠野以後,很清楚地告訴他們:「耶和華-你的上帝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裏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裏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申9:4-5)
上帝揀選亞伯拉罕及他的後裔以色列人,要建立他們,使他們得福,歸上帝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上帝的旨意和計畫就是要使世上的萬民也能因以色列人而得到上帝的賜福。上帝並不是偏袒以色列人勝過其他的民族,以色列人如果悖逆上帝,累積罪惡像迦南人一樣,他們也會受到上帝公正的審判,他們也會失去這片土地。
上週的信息提到,上帝行神蹟使約旦河水斷絕,以色列人從東邊的什亭走乾地過河,來到迦南地的吉甲,他們要開始攻取上帝所賜的土地,第一個障礙就是耶利哥。但其實是上帝要開始審判惡貫滿盈的迦南人。
一、上帝對滿盈罪惡的審判(書6:1-2)
耶利哥之戰是上帝發起的戰爭,與耶利哥作戰的是上帝,並不是約書亞。這就為什麼約書亞記第五章的末了記載約書亞在靠近耶利哥的時候,遇見一個手裡拿著刀的人,約書亞問祂,你是幫助我們呢,還是幫助敵人呢?那個人回答,都不是,「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所以與耶利哥作戰的是耶和華的軍隊,不是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若聽從、跟隨耶和華的元帥與軍隊,就會見證勝利。接著那個人要約書亞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上帝正顯現在這裡,這裡是聖潔之地,就像摩西當年在何烈山遇見上帝時一樣。
耶利哥人早就聽聞以色列人出埃及時走乾地過紅海,以及約旦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被完全毀滅。全城人的心早已消化,毫無膽氣;他們一定也知道,就在前幾天,約旦河的水突然斷絕,類似紅海的事再次發生,以色列人是走乾地過約旦河。所以他們完全不敢與以色列人作戰,把城門關得緊緊的。即使如此,他們依然無法逃避上帝的審判,戰爭還開始之前,上帝就已宣佈結果:「看哪,我已經把耶利哥和耶利哥的王,並大能的勇士,都交在你手中。」
接下來上帝要他們繞城,六天之內,一天繞城一圈,只有第七天繞七圈。就戰術來看,以色列人應該是要想辦法攻城而不是繞城;但這是上帝戰爭,以色列人唯一要作的,就是跟隨耶和華軍隊的元帥而行。繞城時,拿兵器的人走在最前面,然後是七個祭司拿著角,邊走邊吹,祭司之後是上帝的約櫃,最後面才是一切的兵丁。除了吹角的聲音,所有的人都不可以發出聲音和講話。這哪裡像是要打仗的陣勢?這更像是一個敬拜上帝的隊伍。我們不必強解這其中的事物所代表的屬靈涵意,甚至於用來複製成「屬靈爭戰的勝利方程式」。例如現今很流行繞境祈禱、敬拜時吹羊角…等。耶利哥之戰,是上帝對滿盈罪惡的審判,而以色列人見證了這個審判,他們所當做的,就是對公義聖潔的上帝表達無比的敬畏和順從。《出埃及記》記載,當上帝降臨西乃山,要與以色列人立約時,山上出現雷轟、閃電、密雲、及非常大的角聲,以色列人都嚇得發抖。雷轟、閃電、大的響聲在啟示錄中代表上帝可怕的審判(出19:16)。舊約的許多先知都用吹角,來預表上帝對罪惡的審判。
第七天清早黎明的時候,以色列人起來繞城,惟獨這一天把城繞了七次。最後當祭司吹角的時候,約書亞說,呼喊吧,耶和華已經把城交給你們了(同樣地,我們不必以呼喊作為屬靈爭戰的必勝方程式)!他們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耶利哥的城牆突然塌陷,以色列人就進城,照著上帝事先的吩咐,把城和其中所有的都在上帝面前毀滅了;不論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了。這是上帝對滿盈罪惡的審判。上帝絕非動不動就要完全毀滅人。祂希望人離開罪惡,祂總是給人機會悔改。我要舉兩個例子來說明。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裏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裏。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裏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哪裏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創18:20-19:5)
所多瑪和蛾摩拉城裡,「連老帶少」都已是惡異滿盈,果然連十個義人都沒有。只有一個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會為他們的罪行傷心難過(彼後2:7)最後,當天使將羅得和他的女兒帶出城以後,耶和華將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裏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裏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創19:24-25)
所以,上帝在毀滅所多瑪、蛾摩拉之前,是再一次親自確認他們的惡行後,才實行審判。第二個例子是上帝藉著先知以西結所宣告的話:「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結18:21-23)
我相信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時候,全迦南地應當被完全毀滅的城,絕對不止耶利哥,但我們若讀《約書亞記》會看見,耶利哥其實是惟一連人帶牲畜被完全除滅的城,接下來的每一個戰役中,被毀滅的只有是那些抵擋上帝旨意和計畫的人。例如,第九章中的基遍人,他們因為怕被毀滅,以詭詐的手段欺騙以色列人與他們簽訂和平條約,甚至願意生生世世做奴僕。上帝還是接納他們,使他們存活。耶利哥的毀滅是上帝對罪惡所施行的審判。從這個角度我們立刻就能理解,為何以色列人接下來會在一個小小的艾城戰敗。
以色列人會失敗,是因為他們中間有一個人-亞干(書7:1),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偷拿了耶利哥城中的當滅之物,又行詭詐,將東西藏在他們家的帳蓬裡。約書亞在攻打艾城之前,並沒有先求問上帝,因此他不知道以色列人已經犯了罪。以色列人中的罪,使他們成為上帝的敵人。上帝的百姓若不對付自己的罪,在上帝面前,他們和迦南人沒有差別,上帝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不是因為他們的義,而是因為上帝對迦南人滿盈罪惡的審判。因此,我相信,就算是只面對10個敵人,以色列人一樣會戰敗。一點點的罪會帶來何等深遠的影響,就像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加5:9);一個人的罪不僅會傷害自己,也會造成整個團體的虧損。
以色列人敗在艾城人面前,36個人被殺,聖經說:「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書7:5)「心消化了」本來是用來形容迦南人的,現在卻用來形容以色列人。上帝的百姓陷在罪中,就成為上帝的敵人,落在上帝的審判之下。領袖們不知道哪裡出錯,如果他們在攻打艾城之前先求問上帝,而不是沉浸在得勝的喜悅和得意中,這一次的失敗是可以避免。約書亞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長老把灰撒在頭上,在上帝的約櫃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雖然約書亞不知道問題的根源是什麼,但至少他在上帝面前的態度是對的。他向上帝禱告:「哀哉!主耶和華啊,你為甚麼竟領這百姓過約旦河,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呢?我們不如住在約旦河那邊倒好。 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敵面前轉背 逃跑,我還有甚麼可說的呢?迦南人和這地一切的居民聽見了就必圍困我們,將我們的名從地上除滅。那時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書7:7-9)
顯然約書亞以為問題是出在上帝,因為事情的發展不如他預期的。他學摩西當初為以色列人的禱告說,上帝啊,你就算不在乎我們,也應當在乎你自己的名聲。我相信約書亞並不是用上帝的名聲來要脅上帝,他和摩西一樣非常在乎、渴望上帝的名得著榮耀,這樣的動機也應當是我們禱告的核心。禱告不是開出一張清單,希望上帝照著清單上的項目來成就我們的願望;禱告不只是請求或代求,禱告更重要的是藉著耶穌基督來到上帝面前,祈求上帝使我們的生命和生活與祂的旨意和榮耀一致;禱告不是要上帝改變旨意來滿足我們的心願,而是要上帝改變我們,讓我們能明白祂的作為和心意並完全順服於祂。
以色列被小小的敵人打敗不是因為上帝的失敗,而是因為他們的罪。上帝直接回應約書亞的禱告:「起來!你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家具裏。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詛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書7:10-12)除非以色列人先對付他們的罪,否則,他們不但無法得到上帝的應許,更使自己成為被上帝審判的對象,像迦南人一樣。
上帝吩咐約書亞要百姓先自潔,然後可能是用拈鬮方式,按著支派、宗族、家室、人丁的順序,最後找出就是亞干違背上帝的約。約書亞勸亞干要歸榮耀給上帝;在上帝面前認罪;並誠實地將他所做的事說出來。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裏,銀子在衣服底下。」(書20:20-21)
這是試探最典型的模式,先是「看見」,那些不會讓人想看第二眼的東西是不會帶來試探的。從眼目的情慾開始,一旦看見悅人眼目的東西並且繼續「戀戀瞻望」,就會引發想要擁有的慾望,令人難以抗拒,這就是肉體的情慾。「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4-15)最後,照著上帝的命令,亞干和他所偷的那些財物、連同他的兒女、牲畜、帳棚、他所有的一切,都被帶到亞割谷。在那裡,以色列眾人用石頭將他們打死,再用火焚燒所有的,並堆一大堆石頭在上面。《約書亞記》特別註明這大石堆「直存到今日」。這大石堆是要提醒眾人,上帝把罪看得極其嚴肅,祂差以色列人進迦南是要對滿盈的罪惡進行審判,因此以色列人要小心,不要落入同樣的罪惡之中。
以色列人把罪惡除去以後,上帝再一次宣告祂已經把艾城交在約書亞的手中。再一次,戰爭還沒開打,上帝已宣告得勝(書8:1-2)。上帝這一次沒有用繞城的方式,而是教導約書亞用伏兵來取勝,所以上帝是照著自己的旨意來行事。我們不要念念不忘,甚至於想要複製之前的成功經驗,應當每一次都先尋求上帝的旨意,看祂要如何帶領。上帝對約書亞說:「你怎樣待耶利哥和耶利哥的王,也當照樣待艾城和艾城的王。只是城內所奪的財物和牲畜,你們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最後,艾城所有抵擋上帝的人都被毀滅,艾城的王被殺,屍首被丟在城門口,上面堆一大堆石頭,一直存到約書亞寫書的時候還在。這是第二個大石堆,以色列人亞干和迦南艾城王屍首的石堆,都是為要提醒眾人,活在罪中並抵擋上帝的嚴重後果。
我們不知道艾城中是否有像耶利哥城中的喇合那樣的人,她相信上帝的旨意,敬畏上帝的作為,以致於得蒙拯救。當以色列人準備攻打一座城的時候,會遵守上帝當初藉著摩西所吩咐的,先向城內的居民說和睦的話,若有人願意歸降以色列人,這些人就要成為服事他們的人(參申20:10-13)。所以必定有許多願意歸順的迦南人存留下來,只要願意遵行上帝的律法,這些人也可以成為上帝的百姓,因此以色列人的定義,遠比單單以血統來看更廣。《約書亞記》第二章的全部及第六章中部份的內容,都在記錄在妓女喇合身上所發生的事,如果再加上第九章中基遍人的事,大槪有八分之一的篇幅表明,投靠上帝的人必會得到拯救。
二、上帝對信靠者的拯救(書6:17,25)
喇合和她所有的家人不僅得到上帝的拯救,這個本來做妓女、該受審判、一定要被毀滅的迦南人,因著信心而成為上帝的百姓,甚至成為彌賽亞家譜中的一員。由馬太福音一開始所寫耶穌基督的家譜,喇合是大衛王的曾曾祖母,喇合後來嫁給以色列人撒門,生下了波阿斯,就是路得記中路得的丈夫,波阿斯是大衛的曾祖父,我們讀路得記的時候,都知道波阿斯是一個敬畏上帝、靈性美好、滿有恩慈的人,這必定歸功於他母親喇合對他的教導。喇合因為跟隨上帝,生命被改變,成為美好。上帝施恩給真心信靠祂的人。
如果你是當時的迦南人,你會如何選擇?這個問題同樣適用於以色列人。約書亞記第八章的結尾,提供了兩種選擇,不同的選擇將導致不同的結局。
三、兩種選擇,兩種結局(書8:30-35)
艾城戰役之後,約書亞先為上帝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給上帝,感謝上帝赦免他們的罪,並在與上帝的約中領受上帝所賜的平安。接著他將上帝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按著摩西之前的吩咐(參申11:26-32),在基利心山宣讀律法書上遵行上帝的話所蒙的祝福,在以巴路山宣讀違背上帝的話所受的咒詛。
兩種選擇將帶出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再一次我們看見,這些話不是只有讀給那些血統上的以色列人聽,這裡說以色列眾人,包括本地人和寄居的,都站在約櫃兩旁,在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利未人面前。所有願意與上帝立約,成為上帝百姓的人,都清楚聽見上帝所說的話,他們和他們的子子孫孫在未來的日子要決定作那一種選擇。
四、結語
親愛的弟兄姐妹,如果今天的信息到這裡就結束,我們的心恐怕會惶惶不安,因為我們從聖經看見,約書亞死了以後,百姓沒有選擇祝福的道路,他們不但不遵守上帝的律法,更效法迦南人,去事奉迦南人的神,行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比迦南人更加厲害。他們雖然知道上帝一切的律法,也知道若遵行就會蒙福,但他們還是去作上帝看為惡的事。換作是我們,也會做出一樣錯誤的選擇;我們並沒有比以色列人更好。就像保羅所說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18-24)
如果要問,約書亞記對我們有什麼重要的屬靈教導?我認為其中之一,就是上帝要除去我們一切的罪。我們雖已成為基督徒,成為上帝兒女,有權利領受上帝一切豐盛的應許和產業,但我們的肉體之中還是有一個罪性,還是有許多堅固的營壘,屬肉體的思想、習慣都是與上帝為敵的。上帝旨意就是要在我們生命當中作元帥、作王,要我們順從祂的帶領,將肉體生命中這些上帝所不喜悅的心思意念及習慣完全除去。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誰能斷開罪的鎖鏈呢?誰能帶領我們得勝呢?聖經給了我們明確的答案:「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5)
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使所有相信祂的人,肉體的生命與祂同死,脫離罪的綑綁。但基督徒的生命不能只停留在「我已經與基督同死」,「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2:20)那弟兄姐妹會問,如何才能經歷讓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一起來讀教會今年的年度主題經文:「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在他裏面生根建造,信心堅固,正如你們所領的教訓,感謝的心也更增長了。」(西2:6-7)第一就是要接受耶穌基督,第二就是遵他而行,另外一個講法就是生根於基督並且在祂裡面建造,建立堅固的信心。有沒有更具體的內容和作法呢?
凡認耶穌為上帝兒子的,上帝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上帝裏面。上帝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裏面,上帝也住在他裏面。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約壹4:15-18)
首先,要「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就是要「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不只是過去相信,現在相信,未來仍要一直相信。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要「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7);要從信心開始,更要繼續走在信心的道路上。
其次,要相信上帝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我們要靠著聖靈一直住在上帝的愛裡,如此,我們就能住在上帝裡面,就能生根在耶穌基督裡。具體的作法就是要每天親近主,思想祂的話,與祂交通、團契,也靠著聖靈來愛弟兄姐妹。這樣,上帝的愛就會愈來完全彰顯在我們的生命中。有一天,當末世的審判來到,上帝要除滅所有罪惡的時候,我們可以坦然無懼。背誦經文: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3:5-6)